湘潭市審計局2011年
公開考試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文件精神,現就湘潭市審計局2011年公開考試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額及資格條件
(一)基建預、決(結)算審計人員3名。面向全國公開招考,年齡在38周歲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備全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
(二)計算機專業(yè)技術人員1名。面向全?。ㄒ詰艨谒诘貫闇剩┕_招考,全日制計算機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男性,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備兩年以上計算機專業(yè)工作經歷。
上述應招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7日至9月30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請登錄湖南省人事考試網、湘潭市人事局網、湘潭人事考試網、湘潭審計網下載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填寫好連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發(fā)送至ouyxw1019@126.com。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湘潭市審計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如因個人填寫失實或有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報考者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碼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10月13日—14日17:00
領取準考證地點:市審計局人事科
三、資格審查
為方便考生,采取統一時間、集中審查的方式,定于面試的前一天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進入面試的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均需復印1份)、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加蓋單位公章的證明、準考證及《湘潭市審計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到市審計局人事科進行資格審查。
四、考試事宜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一般為1∶5以上(最低不得低于1:3)方可開考。筆試、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分。
考試總成績構成: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方法、內容、時間、地點
(1)筆試方式:采用閉卷考試的方法。
(2)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公共知識主要測查馬克思主義理論、法律、行政管理、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內容,專業(yè)知識主要測查專業(yè)知識水平和崗位勝任能力等。
(3)成績構成: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30%+專業(yè)知識×70%
(4)筆試時間、地點:另行發(fā)布公告通知。
2、面試方式、內容、時間、地點及面試人選的確定
(1)面試方式、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答題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主要測查考生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與協調能力、應變與情緒自控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人選的確定: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1∶3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4)評委組成:按有關規(guī)定組成,一般由7人組成。其中用人單位2人,專家評委5人。
五、體檢
1、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若總分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筆試成績相同以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考生自理。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原則上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按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考察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市審計局組織考察組,到考生單位或居住地采取調查、座談、查閱個人檔案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個人經歷、德才品行和適應具體崗位的能力等情況。
考察工作參照《湖南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辦法》實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在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中以總分(總分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也可以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湘潭市人事局網、湘潭審計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筆試、面試等相關結果都將在湘潭市人事局網和湘潭審計網進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市審計局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聘用及人事編制手續(xù)。
九、招考工作查詢電話
市審計局人事科:0731—58224204
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附件:湘潭市審計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市審計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